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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责

国内合作发展中心科室职责

(一)校友事业科工作职责:

1.制定并实施校友工作有关发展规划、制度、政策,完善校友工作顶层设计

2.在学校领导下,履行黑龙江大学校友会相关职责,指导并规范各类校友组织开展活动相关工作

3.做好与校友的日常联络和服务工作以及学校领导与各地校友的联络、走访工作

4.面向校友,积极宣传学校发展改革成就,弘扬黑大精神,传播校友文化

5.负责校友总会相关信息平台、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维护

6.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合作事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并执行学校国内合作相关规章制度;

2.拓展学校与地方政府、企单位、高校及社会团体等交流合作渠道

3.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企单位、高校及社会团体国内合作协议的备案归档管理

4.统筹学校二级单位开展国内交流与项目合作学校各单位国内合作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5.负责国内合作相关信息平台、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维护,收集发布学校与国内合作有关的科教成果、项目信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信息、合作需求信息等;

6.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金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教育发展基金项目的设立、实施与管理,及时公示有关信息,建立健全捐赠项目档案;

2.负责教育发展基金运作工作的前期调研、方案制定,按照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的决议,具体实施基金运作;

3.负责组织开展筹资劝募工作;

4.负责捐赠活动和捐赠仪式的策划、组织与开展;

5.负责学校二级单位接受捐赠、捐赠项目确立、捐赠资金划拨、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捐赠项目总结等相关工作的跟踪与指导;

6.负责学校二级单位基金项目管理专员的联系、培训与指导;

7.负责与行政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税务部门、学校财务部门的具体业务联络与对接,并落实好各项资格认定、业务评审、业务检查等相关工作;

8.负责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和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的日常服务,落实基金会理事会决策,完成基金会年检、评估及各类资格申报等工作;

9.负责协调上级单位落实相关捐赠资金匹配对接工作;

10.负责教育发展基金会信息化平台的建设、运营管理

11.完成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及中心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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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51-8660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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