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 办 通 知
〔2024〕第12期
对外合作协议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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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学校签订的对外合作协议,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本单位终止期在2023年12月31日之后的对外合作协议,并填写附件。针对2023年12月31日后终止的协议,请各单位提交纸质版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终止合作证明;针对2023年12月31日后未终止的协议,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撰写情况说明,写明当前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请各单位于9月15日17:00前将电子版附件、纸质版终止合作证明、情况说明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国内合作发展中心A71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园网门户邮箱gc@hlju.edu.cn。联系人:关丛,联系电话:13504845444。
附件:黑龙江大学对外合作协议情况统计表
黑龙江大学学校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